商标申请被驳回的情况很多,一般来说,大多数申请人还是很想申请当前这个商标权,这时就需要申请人需进行商标驳回复审。那么,怎么申请商标驳回复审呢?
一、商标驳回申请人
商标驳回复审的申请人必须是被商标局驳回商标注册申请的原申请人。
二、商标驳回申请时间
1、商标注册申请人收到商标局对该商标注册申请的《商标核驳通知书》之日起,十五天内申请复审。
2、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迟延的,可以在期满前申请延期三十天
注意:是否准许延期,由商标评审委员会决定。
三、申请商标驳回复审需要的材料
1、申请人应当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交《驳回商标注册申请复审申请书》;
2、同时附送:盖有商标局“驳回”印章的《商标注册申请书》原件;
3、《商标核驳通知书》原件;
4、商标图样;
5、商标局寄送商标核驳通知的信封(用以确定复审是否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
6、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和实物证据;
7、申请人需要在提出评审申请后补充有关证据材料的,应当在申请书中声明,并自提交申请书之日起3个月内提交与申请书相同份数的证据材料;未在申请书中声明或者期满未提交的,视为放弃补充有关证据材料;
8、其它要求:提交原《商标注册申请书》的商标,商品/服务及所填写的其它内容不能作任何改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