拥有专利的好处很多,比如提高企业竞争力、获得政府扶持政策、拥有无形宣传价值等。但是,这一切都是建立在取得专利权的基础上的,如何取得专利权呢?根据我国《专利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一、专利权的新颖性
关于专利权的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也就是说,如果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 申请日前已由他人向专利局提出过申请,但他人的专利申请在申请日之后并没有被公布或公告,那么在他人之后同样的专利申请 仍具有新颖性。
二、创造性
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比如,申请专利的发明解决了人们渴望解决但一直没有解决的技术难题;申请专利的发明克服了技术偏见;申请专利的发明取得了意想不到的技术效果;申请专利的发明在商业上获得成功。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一项发明专利是否具有创造性,前提是该项发明是否具有新颖性。
三、实用性
关于专利权的实用性,《专利法》规定: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的效果。
如果申请专利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缺乏技术手段,申请专利的技术方案违背自然规律,或利用独一无二自然条件所完成的技术方案,则不具有实用性。